
上訴狀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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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1-23 07:24 最後編輯日期:104-11-23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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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訴期間只有十天,建議你先到法院寫一個簡單的上訴狀,簡單的上訴狀法院有,你跟訴訟輔導科拿即可。
二、上訴理由要看你是以什麼當理由,如果是以一審判決錯誤的話空間會大些,例如你是自首(沒被發現之前自己跑去警局報案,這種的比較少),這樣上訴是有空間的。
二之二,又例如判決有其他判錯的情況也是,我摘要一個判決給你參考:「惟原審就事實欄一之(一)、(二)所載施用第二、一級毒品部分,分別論以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罪,事實與理由、主文矛盾,自有違誤。被告上訴指摘原審量刑過重,雖無理由。惟原判決既有上述不當之處,仍應由本院予以撤銷改判。」
二之三、又例如有供出毒品上游一審未依法減刑也是,判決摘要如后:
「而就施用第二級毒品部分,漏未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之規定,予以減輕,亦有未洽。」註:17條第1項,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這個部分是否要供出毒品來源請三思。
三、一般來說二審法官會尊重一審的量刑。如果你要寫上訴理由狀的話,要寫感人一點…其他關於量刑的答辯在毒品案件,主要會集中在刑法第57條、第59條、有無供出上游經查獲等部分。
四、為了你自己及家人,可以的話把毒品戒掉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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