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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 開庭的注意事項 急~

  •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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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9 17:02 
  • 文章人氣:2063
  • 個人積分:28
  •   不好意思問一下.就是我在網上賣二手手機,因為給錯電話號碼讓對方連絡不到我,被告詐欺,事後有跟買家解釋並出貨,達成和解,但買家收到商品後發現商品有問題,於是我跟她說可以退貨處理,買家說收到錢才寄出退貨,我答應買家一禮拜內會將錢寄出,但過了幾天買家說商品在因為有問題所以在做筆錄時被警察拿去當證物了,所以我只好跟買家說等開庭時在退款交貨,買家也答應了~

    現在的問題是:

    1.商品被拿去當成證物正常嗎?

    2.我這樣的做法對嗎?就是等開庭時再退款交貨

    求解 謝謝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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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9 19:02 
  • 文章人氣:130
  • 個人積分:13730
  • 律師評價:189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  雖然詐欺罪是屬公訴罪,只要對方已經提告詐欺,不會因為雙方和解或您退款而撤告,但若能在檢方開庭時先行和解,並簽立和解書,檢方就能因雙方和解而作出緩起訴或不起訴之處分。

    2.  若對方因為您的商品而認為您有詐欺嫌疑,將商品做為證物係屬正常,但對亦可向檢方要求發還商品。

    3.  建議先行與對方和解,並簽立和解書,以展現誠意。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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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9 19:29 
  • 文章人氣:152
  • 個人積分:13406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雙方已經和解談好條件這個部分建議先搜證,例如先錄音或是用簡訊等留下證據

    二、和解的時候要注意用詞,不要寫到變成不利你的證據了。溝通的時候也是。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任孝祥 (任孝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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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30 15:43 
  • 文章人氣:136
  • 個人積分:770
  • 律師評價:65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687號
  • 您好:
    我補充一點:簽和解書時 要注意請對方表明不再追究民刑事責任之意思 保護您自己
    若須委請律師代撰答辯狀 或陪同出庭等等 可再email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 任律師: reneejen1229@gmail.com

  • 任孝祥律師,台大會計、台大科法所畢。案件委託,歡迎聯繫:line ID:reneejen1229、web: http://www.hhj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