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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監護權

  • 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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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3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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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與前夫已離婚6年?小孩監護權一直都是前夫的?最近前夫又入獄服刑?他的現任妻子聲請要更改小孩監護人?到我這邊?可是我並不想要這個小孩? 因為這本來就是在我未成年非自願所生下的孩子?又是吸毒犯的孩子?我根本不想在跟他們有任何牽扯?我現在已經有穩定生活?叫我在去當孩子的監護人看著那孩子? 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根本逼我去死?孩子也不會幸福?請問要怎樣才有辦法不要有小孩監護權?把他送到育幼院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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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30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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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基本上如孩子生付無法行使監護權,法院通常會最優先考量改定生母為監護權人;

    但並非一定,如妳的情形已經另有穩定的生活,可向法官說明此一情形,

    改由父親那一方的親屬(如阿公阿嬤)來當監護權人最為適當。

    但是千萬切記,孩子是無辜的,他沒有決定父母是誰的權利!!!

    以上 謝謝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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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30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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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21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程序上,必須是兒童及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才有辦法聲請改定。

    2. 就您所述的狀況,法院屆時還是會囑託社工進行訪視,倘若您的經濟、環境、背景、能力等沒有問題,屆時還是可能會酌定給您,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