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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糾紛

  • 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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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3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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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教三個問題:

    1.訂購預售屋後與建商至代書處簽約,載明付訂金30萬,餘等完工後簽約付款,這樣是有具法律效力?

    2.經過一年多房屋即將完成,房價也漲將近三成,建商想毀約返還訂金,這樣可以嗎?那我的權益何在?

    3.另建商未經本人同意可以轉賣別人嗎?可有救濟方式?

     

  • 王上仁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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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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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7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2號
  •  您好,您第一次到代書簽約的約如果已經約定買賣坪數、價金、繳納價款、移轉登記期限等,則視為本約,您可以請求建商履行本約,將房屋移轉登記給您。但如果沒有以上本約之必要之點,僅能視為預約,您只能請求建商返還兩倍違約金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房屋移轉登記給您。如有更多問題,歡迎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