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年滿16未滿18男方年滿20

- 許隨譯 (許隨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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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1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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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依刑法第241條規定,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故未成年人子女,被誘拐離家,可能成立本罪。
2.又依刑法第240條規定,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故就算經過對方同意,仍成立本罪。
- 許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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