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護權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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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09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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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避免生父爭取監護權的最好方式就是拒絕其認領子女或是撫育子女。2、倘若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對方就有資格爭取監護權,屆時法院就會綜合評估雙方的經濟能力、照料子女的能力、環境、子女意願等來判斷。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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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09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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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反於真實的認領才能否認,也就是說如果對方真的是生父的話去否認他的認領的話是沒有效果的,所以這個方法是不可行的。
二、要防止對方來爭監護權的辦法就是你要愛這個小孩。不是只有要愛這個小孩,還要留證據證明小孩跟著你對小孩比較好。可以多拍一些合照,小孩的聯絡簿要多費點心思去看。小孩還不會寫字的時候可以讓小孩多畫一些正面的東西,小孩如果會寫字了可以讓他去寫一些正面的日記。
三、監護權是為了小孩最大利益,所以你要多搜集小孩跟著你比較好的證據。
四、對方如果要探視的話可以考慮讓他探視。但要注意不要讓他把小孩搶走了…
五、主要照顧者會占優勢,你目前是主要照顧者…所以目前你是占優勢的。
六、可以多查一些監護權的判決來參考,你了解得越多就越不會擔心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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