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闆要我出庭做證人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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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14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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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要先釐清對方提告刑事或民事。 若是刑事,著作權法第91條以下不處罰過失,但過失侵害他人著作權仍然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老闆所述不實,將來若傳喚你出庭作證,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配合老闆的說法而為虛偽陳述,會構成刑法第168條之偽證罪,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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