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我的目前情況,房屋11/30已經賣出,我因為換屋,新房屋還在裝潢,先租已賣出的房屋到12/31,
問題來了,今天收到公文,說污水下水道要做好,要我們這棟牽污水管到污水下水道,請問這筆費用是我要出還是新屋主要出?(預計施工是下個月一月,而我也交屋了)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惑,感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算是已經交屋了。
2、不過倘若沒有這個管線,可能變成房屋存有瑕疵,依據瑕疵擔保責任,還是應該由我方負擔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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