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我的目前情況,房屋11/30已經賣出,我因為換屋,新房屋還在裝潢,先租已賣出的房屋到12/31,
問題來了,今天收到公文,說污水下水道要做好,要我們這棟牽污水管到污水下水道,請問這筆費用是我要出還是新屋主要出?(預計施工是下個月一月,而我也交屋了)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惑,感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算是已經交屋了。
2、不過倘若沒有這個管線,可能變成房屋存有瑕疵,依據瑕疵擔保責任,還是應該由我方負擔相關費用。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2000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80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