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過戶繼承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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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1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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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曾祖父仍在世,只是要贈與,則想要贈與誰就贈與誰,沒有法律限制。
2、倘若是曾祖父留下來的遺產,則由曾祖父的子女及配偶共同繼承,倘若子女有人過世,則由該子女的子女繼承其應繼分,此情形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分割協議書。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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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16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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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公公死亡時,曾祖父及祖父都已先過世,公公應該會先因繼承而成為土地共有人之一,而公公死亡時,婆婆有繼承權,則婆婆也會因繼承公公遺產而成為土地共有人之一,因此,在此前提下,婆婆應該也是土地共有人,有參與土地分割的資格。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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