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社區商店街的屋簷雨遮責任歸屬?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2-21 22:30 最後編輯日期:104-12-21 22:43
- 文章人氣:171
- 個人積分:14994
- 律師評價:744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若規約及歷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就此部分都沒有討論或修繕過可能要調閱建商銷售時之資料或建物登記謄本、所有權狀才有辦法釐清是專用部分或是共用部分(又可分大公、小公),必要時可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區公所調閱建商申報之資料。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專用部分修繕由區分所有權人負責並負擔費用、共用部分由管委會負責並由公基金或區分所有權人按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