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露天拍賣 代墊運費+律師書信費+電話費+有價商品流通在外損失
- 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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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23 13:53 最後編輯日期:104-12-23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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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採取法律行動追討賣方損失 當時下單 後來發現出貨太慢了自行到實體店面購買,我以為退貨案棄標投訴即可退 賣方表示我為何棄標投訴 我有跟她說我要退貨 時間到沒去領貨它就打下列文章 我想投訴我已經有悄悄話給他說我要退貨,怎還是這樣!! 急!!!! 您於賣方2015年12月8日交易訂單,使用超商取貨付款服務,未於期限內完成交易契約,期間無告知賣方解除交易契約 導致物件退回 賣方於一週內委任律師蒐證交易資料將報警追查真實身分、地址,寄發紙本存證信函 請求賠償範圍包含【代墊運費+律師書信費+電話費+有價商品流通在外損失】請注意自已的行為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2015-12-20 16:44:29)(最近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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