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離開前公司約八個月,日前我收到前公司主管電話,尋問我一年前有跟客戶收現金貨款,可是公司最近發現沒有入帳,尋問我是否忘了交回,我有印象的確有收現金,因為當時第一次交易,公司規定需要收現,我印象中應用該有交回,但已經一年,記憶已經模糊,而且如果貨款沒入帳,公司應該至少兩三個月就該發現尋問,怎麼拖到一年才來說,我捫心自問不會做種事,但我現在也不知如何處理,我想請問這樣是否前公司能夠告我?並希望能夠給我一些建議,謝謝您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釐清公司相關的入帳、金流程序,不能一概而論,倘若確實有相關事證證明金錢到您的手上之後,沒有後續流向,恐遭認定有侵占犯行。
2、建議您應該協助公司釐清相關事實經過,倘若遭到公司提告,則因為涉及6個月以上5年以下,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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