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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民事已再審完,之後發現新證據,可否以第一審重新提告 ?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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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2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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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有第一次民事判決確定在前,就已經有確定判決效力,如果就相同訴訟標的再重新提告,會被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7款規定,裁定駁回。 應該視您所謂「新證據」的性質,如果是符合民事訴訟法第496條第1項第13款規定的證物,可以於發現該證物起30日內另提再審之訴來救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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