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承權問題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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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02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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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阿公只有以口頭交代,並不發生遺囑的效力,還需全體繼承人都同意,才能依阿公的囑咐方式分配遺產。
2. 姑姑的子女二人有代位繼承權,可代位姑姑來繼承阿公的遺產,阿公的繼承人應是阿嬤、爸爸、叔叔及姑姑的子女二人,姑姑的子女二人如果不願依阿公的口頭囑咐分配遺產,仍可主張就全部遺產各有1/8的應繼分權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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