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想請教假設事件如下
G在網路上使用匿名的FB傳送私人訊息給特定人士五位,分別是A(D的母親)B(D的超好友)C(E的超好友)DE
訊息內容為D&E被同一女生F同時間交往劈腿(確實是事實),要D&E自己多注意,並且請A&B&C也勸勸D&E注意自己跟F女的交往,並且附上D&F還有E&F的出門遊玩親密合照
請問這樣G會觸犯誹謗罪嗎?
還是會有什麼民法或刑法上的責任?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25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8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330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674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72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