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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我在今

  • 羅健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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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3-08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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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請問一下,我在今天2月底有車過車禍,當時是綠燈我要直走,而有一台車子要右轉撞上我們(我們是平行在一條路上),還好我沒有其很快,所以才車子又輕微的刮傷還有我的腳破皮扭傷,也有叫了警察寫三聯單給我們,回到家也有去長庚做檢查跟擦藥 也因為這樣我4.5天不能上班,所以我想請問律師一下,這樣子的話可以要求對方所求什麼理賠再簽和解書? 車子的維修費.上班的損失.以及醫療的花費.還有精神上的賠償,因為我沒車禍過,所以我想了解一下合理的索賠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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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3-0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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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以您無過失為原則前提下 您當然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車子的維修費.上班的損失.以及醫療的花費. 而精神上的賠償也可以酌予請求 當然最好檢附相關單據請求更有依據 但對本件若您也有過失 則對方也可能會主張過失相抵 總之談好和解金額後再簽和解書 對您比較有利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