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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監護

  • E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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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11 09:28 最後編輯日期:105-01-11 09:28
  • 文章人氣:738
  • 個人積分:8
  • 您們好: 想請問我已於老公在12月簽好離婚,簽好是共同監護,但由女方照顧;但這幾天跟公婆說這事,婆婆很生氣先斬後奏,說要離就離 但孩子不能帶走;若要帶就告我不屢行夫妻義務! 這樣行嗎? 老公說保證孩子會給我顧  長輩可以爭取嗎?不是我們夫妻協議好 去戶政事務所辦好就行嗎? 是老公說我無法配合他的性生活,所以想和平分手 之後可以當好朋友,我也同意,因為愛他所以希望他快樂!(但他很忙,常常晚回,我也要上班又再顧小二的兒子,似乎一切都是我的錯;我是有不對 我願意改善 但他不願意我很怕失去孩子,我該怎麼辦!?請幫幫我……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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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1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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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既然你們夫妻都已經談好離婚小孩監護權如何行使,

    則除非你有不適合擔任監護人的情形(如家暴子女),否則公婆是沒有置喙的餘地。

    以上 謝謝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梁維珊 (家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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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12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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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2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198號
  • 您好,

    你們夫妻協議離婚內容,都是成年人了,當然可以自主決定去戶政辦理,至於公婆的地方,要請你前夫多與公婆溝通,否則勢必對方家長強勢介入,你們簽好的離婚協議恐怕也會泡湯,最終將走上訴訟一途。

     

    以上,辛苦了!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