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未成年發生性行為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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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1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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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對方未滿16歲,即便對方同意為性行為,依據刑法規定,仍構成犯罪,但是仍然與強制性交罪之處罰有輕重之差別,因該二罪之處罰均不輕,提醒您務必謹慎處理,為了避免您在檢察官面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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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隱居 (邵勇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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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19 11:11 最後編輯日期:109-06-27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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