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賣取貨付款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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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1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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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收的理由為何?對方說不會寄送貨物的原由為何?
2、倘對方是業者我方可以主張消費者保護法的猶豫期間,不過倘若我方是以損害他人財物的故意的話,則會構成刑事責任,因此還是要釐清雙方的洽商過程。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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