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買賣、消費糾紛 > 賣家要用刑法第355條提告要如何處理

賣家要用刑法第355條提告要如何處理

  • annie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9 10:48 
  • 文章人氣:3233
  • 個人積分:2
  • 你好~

    朋友在FB社團裡買東西.留下"姓名"和"地址"後賣家遲遲未回應交易是否成交.多次留言都不回應.

    心裡覺得賣家怪怪的.隔天留言說"不要了".

    賣家馬上出現了.

    並馬上對她版上網友發警告信.說她惡意棄標.要用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提告.

    東西並未收到.賣家說只要下標就算成立.若棄標就要用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提告.不管任何理由.

    朋友很擔心.想請問這樣真的會被告嗎?她要如何處理呢?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9 11:32 
  • 文章人氣:215
  • 個人積分:29580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網路買賣本來就可以無條件退貨,且通常惡意係指例如故意叫100個便當又退貨這種情形,您的朋友只是下訂一個商品,符合一般交易常規,並非惡意之行為,是以,您的朋友不會成立刑法上任何罪名,民事上也沒有任何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9 16:10 最後編輯日期:105-01-19 16:11
  • 文章人氣:184
  • 個人積分:110402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