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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砍傷.刺傷

  • 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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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3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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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4
  • 2015年12月13日 我跟朋友在三重的三重商工某處的燒烤店吃飯聊天

    旁邊一群人再辦生日還是什麼的很多人 他們還有喝酒

    過不久店家要打烊我們就要跟隔壁桌一起走人 我們在樓下

    討論下一攤要去哪裡唱歌喝酒 我們這5人對方10幾個人

    此時他們罵我們看殺小又拿蝴蝶刀出來我朋友就拿小鋁棒出來自我防衛

    也都沒打到他們的人 我就被抓去旁邊被刺傷6刀  我記得拿刀的是兩個人

    我只記得一個人的臉一個忘了  我胸口正中間.雙手肩膀.屁股兩刀.右腳小腿

    神經的腳趾神經也斷裂要做復健.三四個月才會好送到醫院輸了6包血

    差點死在路邊 這段時間也都沒收入原本我是做餐廳的腳斷了什麼都不能做

    請問我要求償要怎麼求賞呢 大約可以求償到多少呢

    而且對方也都沒有心要處理 也都不承認.....

    各位律師大哥大姊們 拜託你們了......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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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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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儘量在六個月內處理。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

    三、刑事案件有的時候程序進行的比較慢一點,如果遲未起訴的話不要一直等,有看過有人等著等著就超過民事二年時效的。

    四、民事賠償項目的話建議你就近找個律師查一些判決給你參考。一般來說需要的東西是你的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單據。

    五、如果無資力請律師的話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