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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漏水我受害,還要求我付費!

  • 哆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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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6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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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們好,我於103年9月買了間屋齡20年12層電梯大樓的5樓,因考慮到屋齡,怕日後會有漏水的疑慮,所以有整修這個房子, 特別是浴室 整間打掉翻新,103年10/6開工,10/15浴室部份已進行到抹牆階段10/18浴室壁磚,地磚施工完成,後因故工程延誤停工約一個半月,104年1/12後才陸續完成收尾,2/8正式入住,沒過多久就發現浴室牆壁有水流下來的痕跡,3/10我告知6樓有漏水的情形, 對方有下樓來查看, 處理到好的時間大概是一個多月, 五月份的時候就沒有水滴下來了, 可是這時樓上卻要求我付修繕費用, 他們修繕的部分是熱水管壁跟排水孔邊防水層有裂痕, 他們說因為我之前裝潢有敲牆打地, 才造成他們家牆壁跟地板防水層有裂縫, 漏水原因在我所以要我負全責, 經管委會協調改為付一半費用

    我完全沒辦法接受! 雖然我裝潢有打牆敲地, 但是最原始的水泥天花板跟水泥牆壁我的部分是沒有裂痕,怎麼會跳過5樓的天花板跟牆壁,反到是6樓的地板跟牆壁有裂縫! 而且修繕的範圍是在他個人的私領域也就是浴室的牆壁跟地板而已,我才搬進去一個月他們住了19年卻要求我跟他們負擔一半的費用我真的覺得很不公平, 而且他們的主張我無法接受於是我拒絕負擔費用,有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因雙方無共識而無解。

    到去年104年12/17又發現有水從壁邊流下,再次跟樓上反應到現在還沒處理,今天管理員拿一張我之前裝潢的日期單為103年10/6~104年(單子上的日期我忘了)表示是6樓寫的,要求管委會蓋章,對於他們如此的舉動我要如何因應才能保障我的權益,若我不負擔一半的費用他們能不修嗎?

    謝謝各位花時間看這冗長的過程…希望能夠讓我更有智慧的解決這件事!

  • 黃慧珠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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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6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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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鑑定結果若是你的錯你要負全額,若是他的錯他要負全額,雙方沒錯要分擔一半。這公寓大廈的規定。

    二、如要跟前手主張瑕疵擔保減少價金要在六個月內行使權利。

    三、抓漏的話要找好一點的師傅。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 lawyer660129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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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6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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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定有明文。 如果漏水之管線在共同壁,要先釐清漏水之原因為何,若不可歸責於雙方,原則上修繕費用係共同負擔。 若你主張要對方負擔全額,就要提出充足之證據證明係可歸責於對方導致漏水。 可以請管委會出面協調,若無法協調再委請律師處理。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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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6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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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相關責任歸屬應可請專業人士來進行鑑定,如係因施工造成本就房屋老舊之結構出現毀損,那雙方各負一半責任應屬公平;如果是雙方共用區域結構、設備之老舊毀壞造成漏水,亦應由樓上樓下平均分攤修繕費用

     

    漏水時間點來看,跟您浴室施工時點緊密接合,兩者間是否有關連,交由專業公正第三方鑑定解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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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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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應協調處理,若提起訴訟解決,法院將要求原告委任土木技師公會鑑定釐清責任歸屬,土木技師之鑑定費用高達數十萬以上,再加上法院之裁判費用律師委任費用等,以訴訟解決不見得划算,應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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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哆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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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7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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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謝謝你的建議,我知道共同壁修繕的話是負擔各半,但他們修的地方是他們專用的地板跟牆壁…這樣我也要出錢嗎?

    對方向管委會要我之前施工的時間,我要如何保護自己?

    若我堅決不願分擔費用,他們可以不處理漏水嗎?

    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