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仲裁調解 > 資遣費及相關勞資問題

資遣費及相關勞資問題

  • 小明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26 13:40 最後編輯日期:105-01-26 13:40
  • 文章人氣:393
  • 個人積分:2
  • 請問律師團,我於去年11底與公司簽署減少工作工時合約(無薪假104/12~105/2月底),一簽3個月,到去年12月底公司通知1月份部份人員不用放無薪假(我是其一),2月份放不放目前尚未得知,請問若2月我不用放無薪假的話,在2月期間我若提出離職,是否公司要給我資遣費且不得拒絕(任職6年)?因為公司一開始與我合意放3個月的無薪假,若在簽署無薪假期間公司請我不要放無薪假要上班,我是否能主張我要放假?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26 23:00 
  • 文章人氣:206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如果是您自願離職,將無法請求資遣費。您必須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各款的事由終止契約,才能請求資遣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