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贍養費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28 12:57
- 文章人氣:204
- 個人積分:29522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法院一般認定小孩之扶養費應給付至小孩20歲成年。
2、若協議未明確約定,回歸民法而言,小孩成年後您就不再有扶養之義務,且監護權在前妻身上,縱小孩有難以維持生活之情形,也應由前妻負擔照顧義務。
3、就前妻之要求先不予理會,並與律師會面討論,才能提供更詳細之諮詢與對策。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28 23:03
- 文章人氣:175
- 個人積分:108868
- 律師評價:2531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成年子女已滿20歲就可不必就給付扶養費;扶養費之金額,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視各縣市略有所差異,若覺得目前金額太高,或許可考慮暫時不予理會,待其提起訴訟請求,再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