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個問題,我是第三方保人,因當初相信朋友作保,借款人當初有簽借款條及本票及汽車讓渡書作依據,如今因為借款人始終不出面解決問題,而我就替他還了四個月的利息,最後因為覺得很煩,所以去將他的債務結清,現在將這些依據取回,我該如何走法律途徑將我所支付的費用取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已幫債務人還款,則您可以檢付還款資料,向債務人來追討,可以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以為簡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檢附借款資料及代為清償證明,先聲請支付命令,請債務人返還。
您好:
因您於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之權利,所以您可直接起訴請求對方返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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