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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共危險罪疑問

  • 聖小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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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05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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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我朋友因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詳情可見此新聞

    主因是因為在大樓丟擲汽油彈 造成大樓走廊起火燃燒

    並且剪掉自家瓦斯線差點引起爆炸事故

    由於當事人精神不穩定 經濟部分也算是低收入戶的情況下

    1.這樣會有減刑的措施嗎?

    2.若有減刑,大概需要被關多久?

    3.如果我朋友只是在睡覺,犯罪者不是他,那他最終還是會被處分嗎?

     

    先感謝律師的協助!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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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05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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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法院在量刑時會審酌被告的教育程度、生活水準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來為判斷標準。精神狀況則需要有醫院證明才有可能作為減刑依據。 2、如果是初犯,且態度良好的話,應不至於判太重,可以爭取從輕處置或易科罰金。 3、不是他做的他自然不會有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鍾孟杰 (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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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0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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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他答辯表示不是自己做的且法院也是這樣認定,就沒有刑罰可言。但若是被認定有做的話,他精神不穩定,要看他在行為當時是不是符合刑法第19條的規定,才能決定是否有機會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