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毀謗罪~~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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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08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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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步是截圖。
二、第二個是要想想你的目的是什麼。
三、有的人只是希望對方道歉,然後解約的事情處理好。
四、有的人會希望報仇或是伸張正義。
五、如果你著重的點在於解約,那麼就不建議你花太多時間去告刑事。應該要多花點時間在解約的民事訴訟上,先研究並搜證取得民事優勢後,再進行法律的手段。
六、如果你只是想告對方給對方一個教訓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再花時間來研究是不是告他刑事。
七、打官司會有勞力、時間、費用的問題,尤其如果找律師打官司是要費用的,這個部分你要想清楚利弊得失再決定怎麼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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