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律師
在104年9月底第一次開庭後 請法官傳未成年子女(8歲)出庭作證家暴案件
一直到105年2月才收到3月要開庭的通知
相隔快半年才開庭 小孩當時的記憶也有些淡忘了
想請問這樣的法律程序有疏失嗎??
小孩若有些情節忘記 但重要的情節還有記憶在
請問這樣子還有證據力嗎??
謝謝
您好!
小孩作證並不會有問題,證明力則要看小孩當庭陳述的內容而定。這牽涉到詢問證人的技巧,建議可找律師陪同出庭詢問證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仍然會有證據能力,但很多事情可能會因為小孩忘記而有影響,建議委請律師到場幫忙詢問,避免重要之點未被問到。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4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2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0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