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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名字

  • 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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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2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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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一下~已與前夫離婚但已和現任丈夫有了小孩 法律小孩還算前夫的(時間追朔期320天內) 那要報小孩戶口一定要先從母性嗎?可以從現任丈夫的姓嗎? 還是要有否定親子之訴才能從父姓
  • 陳冠華 (陳冠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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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2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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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850號
  • 已經和現在丈夫結婚,先用現在丈夫名義去戶政報,最怕你出生證明沒開好。當然,報不過或有特殊狀況,就戶政人員所說的,請詳實筆記後再來諮詢。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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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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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6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完全照法律走小孩的名字是要登記為前夫的。

    二、完全照法律走,是要提婚生否認之訴。

    三、這樣的話如果戶政機關登記為生父的話其實是與法律規定不符。直接去跟戶政機關申請登記,原則上戶政機關照法律規定應該是要登記成前夫的,只是他如果弄錯的話才會照你的意思來登記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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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2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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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99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36號
  • 您好:

    如果戶政不願意登記,要先打婚生否認之訴,再加以認領登記即可。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