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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的貨款請求權時效是2年?15年?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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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6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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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你就當成是二年吧。

    二、一個是如果還沒超過二年,直接換,因為債權憑證的費用不高。十五年太久,排個行事曆每二年內換一次其實比較不會忘記。

    三、一個是如果已經超過二年,直接換,因為如果法官認為是二年,那你們已經超過二年你也沒辦法去改變超過二年的結果;如果法官認定是十五年,那你們每二年都換債權憑證時效也不會有問題。

    四、如果完全照法律走,商人間貨款請求權時效是二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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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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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代理商的貨款請求權的時效是2年,此部分應該沒什麼爭議。

    2、倘若您是取得勝訴判決之後的強制執行債權換發,時效會延長成為5年。

    3、建議貴公司應該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才能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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