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護權問題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2-22 10:47
- 文章人氣:243
- 個人積分:15010
- 律師評價:744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離婚方式有二:兩願離婚、裁判離婚。沒感覺了不是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離婚事由,要有其他情形才有辦法訴請離婚,但你們願意以兩願離婚之方式辦理,簽屬離婚協議書並請2以上證人確認你們有離婚之真意後,夫妻共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 就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可一併在離婚協議書約定,並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 會面交往方式(探視權),也是由父母雙方約定,你片面剝奪對方探視權,對方不會同意,且對方可已聲請酌定會面交往方式。 父母均有扶養未成年子女之義務,可在離婚協議書上一併約定雙方負擔之扶養費金額。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2-22 13:38
- 文章人氣:231
- 個人積分:29624
- 律師評價:1122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如離婚協議約定不准前妻探視小孩之條款,可能會被認定為違反公序良俗,前妻未來仍得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小孩之方式與時間,是以離婚協議可約定小孩監護權歸你、前妻仍須每月給付小孩扶養費,但不建議約定前妻不得探視小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