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樹毒果理論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2-23 10:36
- 文章人氣:210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所謂毒樹果實理論,係指司法單位之違法取證,現行實務上普遍認為,私人違法所取得之證據仍然可用,除非違法取得證據所侵害之法益已大於通姦罪所欲保護之法益時,才有可能認為證據不可使用。
2、但您就他人違法取證之侵害,仍可另提出民刑事之訴訟捍衛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2-23 17:30
- 文章人氣:209
- 個人積分:9704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第 1/1 頁
- 1
共 4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