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如果再簽賭網站投注體育賽事(在家中,非公共場所),是以便利商店儲值點數,但是輸了一筆後就沒有再下注,且未將點數提領出來成現金,只是放著不管而已,那之後網站如果被查扣,我會構成<賭博罪>嗎?或是會以甚麼罪起訴嗎?
實務上認為,上網簽賭,由於電腦網路可以提供不特定之多數人在該虛擬之空間為彼此相關聯之行為,在性質上符合在公眾得出入場所賭博的犯罪構成要件,所以仍可能構成聚眾賭博。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實務上認為,上網簽賭,由於電腦網路可以提供不特定之多數人在該虛擬之空間為彼此相關聯之行為,在性 ... (恕刪)
實務上認為,上網簽賭,由於電腦網路可以提供不特定之多數人在該虛擬之空間為彼此相關聯之行為,在性 ... (恕刪)
但是我沒有將點數提領成現金 我可以說我是純粹體驗遊戲樂趣嗎?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9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70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