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故意給甲家一筆錢 要求甲子女拋棄繼承 行得通?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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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29 23:35 最後編輯日期:105-02-29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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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不論基於什麼原因,子女都可自由決定拋棄繼承,之後遺產依法由後順位繼承人繼承取得是合法的,不會有買賣稅,但會有遺產稅問題。另外,私下給錢也會有贈與稅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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