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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內容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及威脅

  • 珍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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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4 18:15 
  • 文章人氣:305
  • 個人積分:6
  • 網路上放我的照片,然後內容重點如下:

    別讓『自以為是男人的女人』抱著我的兒子,還說了一些不堪入耳的髒話(如**娘之類很多),還說什麼『試看看』,雖然沒有指名道姓,請問po文當事人構成犯罪行為嗎?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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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4 19:28 
  • 文章人氣:99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對方之行為已涉及公然侮辱罪與加重誹謗罪,具體情形仍須視整體留言內容與照片而定。

     

    2、另未經您允許,散布您的個人照片,涉及著作之侵害,有民刑事責任,也侵害到您的肖像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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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4 21:26 
  • 文章人氣:114
  • 個人積分:10224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