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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不召開所有權人會議

  • ts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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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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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委會公告因沒有提案,所以不開住戶大會!我記得法令是有規定一年至少要開一次的,這樣是否違法呢?另外我們有提出提案,但被其中一位委員拒絕提案(因涉及其利益),這樣也合法嗎?我們是否有管道可以投訴或處理?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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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8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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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5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每年至少應召開定期會議一次,若違反,依第47條規定,得處3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緩,因此您可以向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來檢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