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請問:公公過世的遺產,包括房子.土地,都未辦繼承,當時有
六位繼承人,如今婆婆及老公都走了,我可否代替老公辦理繼承,但有些
問題喬不攏,我想先辦共同繼承,可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管有無要分割,均需先辦理繼承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莉妳好,針對妳的問題:
ㄧ、可先由繼承人之ㄧ辦理繼承登記,但要先代墊稅金,之後再向其他繼承人請求。
二、之後分割遺產的問題可再協議或交由法院裁判之。因為妳沒有敘述婆婆和先生去世的順序,不同順序會有差別,歡迎妳來電或來所諮詢。
王律師
公公過世,先生是繼承人之一,先生過世,您可繼承先生自公公繼承的遺產,因此,您可單獨去辦理繼承登記。另外,婆婆過世也會有繼承問題,同一標的物的多次繼承關係,會越來越複雜,應盡快依次釐清,分割清楚。
陳柏甫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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