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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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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4 15:29 
  • 文章人氣:171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管委會可以就公設如何使用之相關事宜做出決議,如您認為決議不當,可召開區權人會議由全體住戶決議可使用中庭水龍頭一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nod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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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6 12:34 
  • 文章人氣:128
  • 個人積分:20
  • 有可能是因為有住戶公用水當私人使用

    建議您先詢問為何不開放使用

    亦可向管委會提出建議

    路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