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我有跟一位朋友有債務上的問題,但由於先前都沒有任何借據或匯款證明,現在對方不願意出面處理,現在我手上只有app的通聯記錄,上面有對方承認的債務金額,不知道這樣在法律上是否能當有利證據之一?我現在想要寫存證信函給對方,不知道這樣我可以怎麼做比較好?
您好,
1、通訊軟體之訊息可以作為證據。
2、您可寄發存證信函或支付命令予對方,或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返還借款之訴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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