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把信用卡借給他的朋友,這樣就表示要給他使用嗎,他可以刷卡然後自己簽上我朋友的名字嗎
您好,
1、可提起偽造文書之告訴,但此為公訴罪,一經提起就無法撤告。
2、亦可以民事訴訟之方式請求對方歸還卡片及刷卡之費用。
一、如果當初是自己同意的幹嘛告來告去那麼麻煩
二。這邊有二個做法,一個是找對方談請對方把提款卡還給他
三、第二個比較簡單的方法就是發一個存證信函給銀行,說這個信用卡我不用了,這樣快又有效。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53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74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