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養女繼承問題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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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2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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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若收養合法有效,依民法第1077條第1項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與婚生子女同。 繼承時會依民法第1138條、第1144條規定去認定何人可以繼承及其應繼分,養子女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會與配偶及其他子女均分遺產,應繼分每人均相同,其他親戚無權介入。 小叔叔之債務與你無關,小叔叔必須自己處理,將來小叔叔去世,你也不是小叔叔之繼承人,所以毋庸擔心。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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