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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拋棄繼承

  • 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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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1 10:58 
  • 文章人氣:747
  • 個人積分:6
  • 1.要怎麼辦理拋棄繼承

    2.我不知道前夫有沒有負債,我擔心小孩子以後要負擔

    3.像我哥哥有債務,要是他沒結婚生子,他的債務是不是要我和姐姐背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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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1 11:07 
  • 文章人氣: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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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拋棄人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人)戶籍地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要備齊被繼承人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繼承人的印鑑證明等文件。

     

    2、如哥哥沒有配偶及子女,則父母與兄弟姊妹都須辦理拋棄繼承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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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1 14:15 
  • 文章人氣: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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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目前法律制度採強制限定繼承,如果沒有辦拋棄繼承的話是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有限責任

    二、有很多人拋棄繼承之後再來後悔。但是拋棄繼承之後就不能後悔了,所以在拋棄之前要先研究清楚,求一個無怨無悔。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朱陳筠 (朱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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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1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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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7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49號
  • 您好,

    拋棄繼承民法第1174條第2項規定是「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所謂「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通常是知悉「被繼承人已經死亡」且為該被繼承人之繼承人。

    依照您詢問的內容,您的前夫跟哥哥(縱使哥哥沒有配偶、子女等先順位繼承人)似乎尚生存,故而現在是沒有辦法辦理拋棄繼承的。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詢問。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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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2 11:19 
  • 文章人氣: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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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 您好:

    1、依我國民法規定,繼承人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向被繼承人(即過世者)住所地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要備妥被繼承人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印鑑證明等資料,如單純的拋棄繼承,可向各法院的訴訟輔導科領取例稿表格,並詢問詳細的格式和準備資料,填寫備妥後即可送直接送法院。

    2、其實在不確定是否有負債時(或是否負債大於資產時),建議先直接辦理繼承即可,因現在全面採限定繼承,因此並不會因被繼承人的債務而需要繼承人額外以自己的財產清償,亦即,在辦理完繼承登記過戶後,如確定負債大於資產,頂多就是繼承數額為0而已,不需額外以自己的資產幫被繼承清償債務

    3、如在確定負債大於資產而要辦拋棄繼承之情形下,如您哥哥無配偶及子女,則次順位繼承人先由您父母繼承,您尚無需擔心繼承的問題,但如父母已不在世,則第三順位則由兄弟姊妹繼承沒錯,屆時您只要在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即不用擔心。

  •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地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電話:04-23726102 手機:0955833247 有詳細問題皆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尋求協助!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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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9-30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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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拋棄繼承應於知悉自己成為繼承人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否則就會繼承死者的債務,但仍可主張限定責任,以繼承所得遺產清償繼承債務即可,詳細的拋棄繼承文件及程序可全部委任律師處理較妥。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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