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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

  • 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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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1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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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跟孩子的爸沒結婚~但有一女一男~孩子的爸在2個孩子出生後都有去戶政機關辦理"認領"手續~從父姓

    他從老大96年出生就負責了我們生活費到今年2月份~但現在孩子的爸手機不接~生活費也沒給~請問一下我要怎樣處理?

    補充:因為目前我的工作不穩定經濟上不好~目前在宜蘭位置~

    我要去哪邊詢問訴訟扶養費的問題?

    那提起訴訟扶養費~去那邊提起?資料有哪些要準備?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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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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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父母雙方都應分擔小孩的扶養費至成年為止,如果對方不給付,可以小孩的名義向法院提出按月給付的請求,可先準備先前對方的付款資料,若經濟有困難,可請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律師協助。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