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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是詐欺嘛?

  • Qu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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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6 03:21 
  • 文章人氣:549
  • 個人積分:2
  • 各位大大律師你們好:

    請問我跟前男友交往期間  他有跟我借錢,因為我說要寄存證信函(他馬上就已經匯款)

    但是期間我買給他的東西請他還給我,又或者請他把那些換款給我

    這樣子是可以的嘛?因為他交往期間利用我玩我到處約炮

    都說自己單身    有幾個都可以有對話紀錄當人證

    那這樣的期間我付出的東西可以拿回或者請他換款退錢給我嘛?

    還是有什麼另外的方式讓他知道有罪?

    謝謝你們的回答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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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7 13:52 
  • 文章人氣: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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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男方之行為並不涉及刑事犯罪,皆僅屬民事糾紛,而您贈予他的東西也無法請求返還,只有借款可以請求返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