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已出來要先寄還商品還是等判決確定書呢??謝謝
- crkw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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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3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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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於1月時在拍賣網站購買了三件保養品,在取貨日時發現有二件商品有效期限不符,請求退款,但是賣家言:退款要扣要百分之30的手續費+運費自付。
在2月申請小額訴訟,目前已開完庭了(賣家沒有來),判決內容為:賣家應退我二項商品全額+運費+訴訟費用+年息5%利息。最後有寫賣家可於20日內可提出再上訴。目前還在20日內,尚未收到判決確定書。
我有問書記官說要如何退貨、退款等,書記官說我可以先跟賣家聯絡,看他要不要上訴,如果沒有的話就可以協調退貨、退款等事。
多次詢問賣家,賣家有給我地址,賣家說:妳不用管我要不要還!退貨就是要在七日內完成!若沒有~就是完成交易妳把要退款的商品寄回,我退款!就這樣簡單!若妳七日內沒有動作!就換我有動作!
因為多次詢問賣家是否能退款如判決金額所述,但是賣家都不回,還說訴訟費用他不付等…上面是他最後留言的
請問我要先寄還商品嗎?若七日內沒有寄還的是否如同賣家說完成交易呢??若我先寄還商品後,賣家退款金額不對或沒有還的話,我要如何處理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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