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賠償金分配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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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0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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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方都有受傷的話都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告訴期間都是六個月。
三、過失比例的話如果有爭議進入訴訟後原則上是依鑑定結果來判斷。
五、調解比和解好,調解的時候要記得寫不告刑事,調解成立後要去追蹤有沒有送法院核可,這個很重要。
六、調解之前建議先估一下金額。
七、雖然過失比例是很鑑定結果,但還是可以查一下類似的判決來參考。
八、一模一樣的案情,不同法官間還是可能會認定不同的過失比例。一般來說鑑定比較少把比 例寫出來,這就要看法官怎麼認定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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