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於設計師簽約室內裝修工程,因為工程品質施工內容有問題提出修繕沒有共識,而收到催款的存證信函。
收到後提出願意支付材料費用6萬餘元,但工款尾款2萬餘元扣留自行完成後結修繕項目。結果遭到拒絕。
日前又收到第二封存證信函,除催收原工程款還加上1萬多元的違約賠償。
今日已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請問
1.需要回覆存證信函嗎?
2.對方將總金額堆到10萬出頭是打算提告嗎?如果是法院會提出調解還是就一般法律流程?
謝謝,請給予協助,回應或解決的辦法。
您好,
1、可回覆對方之存證信函。
2、調解不成就等待對方提告,我方可提出對方工程施工之瑕疵給付作為抗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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