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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2-04 | 最近登入:105-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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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於設計師簽約室內裝修工程,因為工程品質施工內容有問題提出修繕沒有共識,而收到催款的存證信函。 收到後提出願意支付材料費用6萬餘元,但工款尾款2萬餘元扣留自行完成後結修繕項目。結果遭到拒絕。 日前又收到第二封存證信函,除催收原工程款還加上1萬多元的違約賠償。 今日已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請問 1.需要回覆存證信函嗎? 2.對方將總金額堆到10萬出頭是打算提告嗎?如果是法院會提出調解還是就一般法律流程? 謝謝,請給予協助,回應或解決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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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