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辦妥夫妻財產獨立 若離婚是否可以要求贍養費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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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30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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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基於私法自治原則,贍養費可先由離婚的雙方自行協議。 若雙方協議不成,則可向法院請求裁判,依民法第1057條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適用前提至少必須是「一方陷於生活困難」且「請求的一方對於離婚事由並無過失」才有可能判准,對方若有正當工作及收入過生活,請求實難以成立。3.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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