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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寄錯商品不願承認,卻反指買家是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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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04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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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貨到付款在網站上購買了兩件商品,收到商品並直接拆封了,沒有錄影,但旁邊有人全程都有看到,私訊賣家表示他們寄錯商品,賣家回應說他們沒有這項商品不可能寄給我,但是收到的就是錯的商品,之後不想跟賣家多說什麼,給了賣家最低的評價,賣家卻在公共頁面一口咬定我是詐騙集團,拿別的貨想跟他換。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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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04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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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網路買賣本就有7天無條件退貨之鑑賞期,無論商品有無寄錯您都可退貨,賣家不得拒絕。

     

    2、若賣家散布不實指控,可提出妨礙名譽之告訴,及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